教育部 财政部關于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2017—2020年)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财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财務局,全國重點建設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号)精神,進一步加強職業院校“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推動職業教育發展實現新跨越,教育部、财政部決定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2017—2020年)。現就計劃實施提出如下意見。
一、目标任務
2017—2020年,組織職業院校教師校長分層分類參加國家級培訓,帶動地方有計劃、分步驟實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師全員培訓,提高教師“雙師”素質和校長辦學治校能力;支持開展中職、高職、應用型高校教師團隊研修和協同創新,創建一批中高職教師專業技能創新示範團隊;推進教師和企業人員雙向交流合作,建立教師到企業實踐和企業人才到學校兼職任教常态化機制,通過示範引領、創新機制、重點推進、以點帶面,切實提升職業院校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建設水平,加快建成一支師德高尚、素質優良、技藝精湛、結構合理、專兼結合的高素質專業化的“雙師型”教師隊伍。
二、實施原則
中央引領,地方為主。中央突出示範引領,明确工作重點,加強統籌指導,強化目标管理,帶動地方有效實施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建立健全教師培訓經費投入長效機制。各省(區、市)根據國家要求,做好規劃設計、組織安排、體系建設、監管評估,加大經費投入,保障計劃有序推進、順利實施。
對接需求,重點支持。服務精準扶貧、制造強國、區域協同發展等國家戰略,統籌優化教師培養培訓資源配置,優先支持戰略性新興産業、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及扶貧重點産業等緊缺領域教師培訓,傾斜支持農村、邊遠、貧困、民族及區域經濟重點發展地區學校教師隊伍建設。
協同創新,注重實效。推動地方政府、高校、職業院校與行業企業(職教集團)建立協同機制,深化區域、校企、校際合作,完善國家級、省級、市級、校級校企共建的教師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應用“互聯網+”技術創新教師培養培訓方式,形成一批教師培養培訓示範單位和品牌專業,提升項目實施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規範管理,确保質量。加強管理制度建設,創新工作思路和管理模式,完善競争擇優遴選機制和動态調整機制,吸引行業企業深度參與,建立信息化管理和質量監測系統,強化過程管理、經費監管和績效考評,切實提高計劃的實施質量,确保達到預期的目标效益。
三、計劃内容
(一)職業院校教師示範培訓
各省(區、市)遴選具備資質條件的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大中型企業等,采取校企合作、工學交替、線上線下等組織形式,分層分類開展教師示範培訓。培訓要模塊化設置課程,将師德素養、工匠精神、“雙創”教育、信息技術等列入培訓必修内容,實行集中脫産學習和網絡自主化研修相結合,開展訓前診斷、訓中測評、訓後考核,加強教師的師德養成、專業知識更新、實踐技能積累和教學能力提升。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智能制造、節能環保等新興産業及特色農業、種養業、民族傳統工藝等扶貧産業領域教師培訓。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選派優秀教師校長到國(境)外進修,學習發達國家和地區職業教育理念、教育教學方法手段和先進技術技能。
1.專業帶頭人領軍能力研修。組織職業院校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主持過相關科研教改課題或項目的專業帶頭人,采取集中面授、返崗實踐、再集中面授的交替進行的方式,進行為期不少于4周的培訓,重點提升教師的團隊合作能力、應用技術研發與推廣能力、課程開發技術、教研科研能力,培養一批具備專業領軍水平、能夠傳幫帶培訓教學團隊的“種子”名師。
2.“雙師型”教師專業技能培訓。組織職業院校不同層次和基礎水平的“雙師型”教師,采取集中面授與網絡研修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不少于4周的專項培訓,可分階段。開設專業教學法、課程開發與應用、技術技能實訓、教學實踐與演練等專題模塊,重點提升教師的理實一體教學能力、專業實踐技能、信息技術應用能力等“雙師”素質。
3.優秀青年教師跟崗訪學。組織職業院校有發展潛力的優秀青年教師到省内外國家級(省級)重點學校、示範學校等優質學校,采取聽課觀摩、集體備課與案例研讨、參與教科研項目等方式,以“師帶徒”模式進行為期不少于8周的跟崗訪學,通過全面參與培訓院校教育教學實踐和管理工作,幫助教師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學能力、研究能力和管理能力,解決教育教學中的實際問題。
4.卓越校長專題研修。分别組織中職和高職國家級(省級)重點學校、示範學校的校長,采取集中面授、名校觀摩、跟崗培訓、專題研究等相結合的方式,針對新任校長、骨幹校長、知名校長分層分類開展不少于2周的專題研修。圍繞集團化辦學、校企合作、現代學徒制、學校治理、中高職銜接、專業設置與建設、教師隊伍建設等内容,重點提高校長改革創新意識、決策領導能力、依法辦學和治校能力,為各地培養一批具有較高知名度、精通現代學校治理的“教育家”型名校長。
(二)中高職教師素質協同提升
各省(區、市)遴選具備條件的優質職業院校、應用型高校、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作為牽頭單位,按照中職、高職、應用型本科不同階段人才接續培養的要求,組織省域内學校的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銜接專業教師開展團隊研修和協同創新,打造一批定期研修、協同研究、常态合作的中高職教師專業技能創新示範團隊。各省(區、市)要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合理确定協同提升的專業群,支持牽頭學校整合優勢資源,提供工作室或平台運行條件保障,支持主持人有效開展工作。
1.中高職銜接專業教師協同研修。遴選國家級(省級)中高職示範學校具有教學專長的專業帶頭人、教學名師等主持建立“雙師型”名師工作室,牽頭組織區域内學校中高職銜接專業教師,采取集中面授和網絡研修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為期不少于4周的團隊研修。重點開展理實一體課程開發、行動導向的教學實踐與演練、教科研交流與項目合作,協同提升教師實踐教學能力、科研教研能力、研究協作能力等,共同研究開發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人才接續培養課程、教材及數字化資源。
2.緊缺領域教師技術技能傳承創新。面向裝備制造、高新技術、傳統(民族)技藝等緊缺專業,遴選具備條件的優質職業院校、應用型高校、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建立教師技藝技能傳承創新平台,組織具有絕招絕技的技能名師、兼職教師領銜,采取集中面授、項目合作研發相結合的方式,面向區域内中高職教師進行為期不少于4周的技術技能實訓。重點開展新技術技能的開發與應用、傳統(民族)技藝傳承、實習實訓資源開發、創新創業教育經驗交流,提升教師專業實踐操作技能、技術應用與創新能力等。
3.骨幹培訓專家團隊建設。面向承擔計劃任務的單位、基地管理人員和專兼職培訓者,采取集中面授、網絡研修、課題研究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為期不少于2周的培訓組織實施能力專項研修,提升培訓者的培訓需求診斷能力、教學設計實施能力、課程與數字化資源開發能力、核心技能創新與推廣能力、工作室(平台)主持能力和績效考核評估能力。
(三)校企人員雙向交流合作
各省(區、市)要聯合行業組織,遴選、建設教師企業實踐基地和兼職教師資源庫,将實施教師企業實踐和兼職教師聘用有效對接,完善教師定期到企業實踐、企業人員到學校兼職任教的校企人才雙向交流機制,促進産教深度融合。
1.選派教師到企業實踐。采取考察觀摩、技能培訓、跟崗實習、頂崗實踐、在企業兼職或任職、參與産品技術研發等形式,組織職業院校專業課教師進行為期不少于4周的企業實踐。重點學習掌握産業結構轉型升級及發展趨勢、前沿技術研發、關鍵技能應用等領域,以及企業的生産組織方式、工藝流程、崗位(工種)職責、操作規範、技能要求、用人标準、管理制度、企業文化、應用技術需求等内容,推進企業實踐成果向教學資源轉化,結合實踐改進教學方法和途徑,發掘學校技術服務企業發展的方式和途徑。各地要遴選具有代表行業先進水平、有較強影響力、覆蓋專業面廣的企業,完善校企共建教師企業實踐流動崗(工作站)機制,支持企業常設一批教師企業實踐崗位。
2.設立兼職教師特聘崗。重點面向戰略性新興産業、高新技術産業等國家亟需特需專業及技術技能積累、民族文化傳承與創新等方面專業,支持職業院校設立一批兼職教師特聘崗位,聘請企業高技能人才、工程管理人員、能工巧匠等到學校任教,兼職教師每人每學期任教時間不少于80學時。各地要建立本地區對接産業、實時更新、動态調整的兼職教師資源庫,開展兼職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崗前培訓,支持兼職教師參與“雙師型”名師工作室建設、校本研修、産學研合作研究等。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需要、行業特點、人力資源成本等,具體确定兼職教師聘用人數和補貼标準。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職責分工。教育部制訂計劃的管理辦法和實施指南,成立專家庫,完善信息管理平台,推進優質資源共享共用,組織開展督查評估。中央财政通過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專項資金渠道,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引導地方加大經費投入力度,提升計劃的實施成效。各省(區、市)要将計劃納入本地區教育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制訂本地區項目實施辦法,按年度将規劃方案報教育部審核,安排專門機構、專人負責,落實工作經費,做好計劃的組織、協調、管理和服務。承擔單位要整合優質資源,制訂對接需求的實施方案,落實條件、人員與經費保障,開發優質課程資源,做好項目總結和效果評估。
(二)加強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國家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和示範學校的示範引領作用,推進校企共建“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和企業實踐基地,支持教師培養培訓資源匮乏省份與資源豐富省份聯合組織實施計劃,建立承擔單位工作評估和動态調整機制,組建專業化培訓專家團隊,建成一批教師教育優勢特色專業和優質課程資源,推進有條件的基地試點探索教師非學曆培訓與學曆學位教育課程銜接和學分互認,構建完備的教師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
(三)嚴格經費管理。各省(區、市)要參照國家關于培訓費管理的相關規定及《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文件,規範使用管理中央補助經費,嚴格界定經費開支範圍,控制培訓費定額标準,對應納入政府采購範圍的事項實行政府采購。實行經費審計和預決算制度,嚴禁将中央專項資金用于彌補其他資金缺口,堅決杜絕擠占、挪用、截留、克扣、虛列、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确保專款專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相關要求,厲行勤儉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四)開展督導評估。國家和省級教育部門要健全計劃的績效評價和激勵制度,完善評價指标體系,采取自我評估、匿名評教、專家抽評、第三方評估等方式開展工作績效評估,評估結果作為經費分配、任務調整、考核獎勵、鼓勵宣傳的重要依據。建立公示制度,按年度對各地、各承擔單位執行情況和工作績效予以公示,定期開展專項督查。
教育部 财政部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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