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教育局、各高等職業院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号),完善高等職業教育質量評價制度,在2014年對2所高職院校評估試點的基礎上,決定于2015年全面啟動第二輪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以下簡稱“二輪評估”)。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計劃到2020年,完成對全省高職院校的二輪評估。按照“五年一輪”的工作原則,結合首輪評估工作情況,我廳對各高職院校的二輪評估時間作出安排(詳見附件1、2),2015年以後評估的院校應于上一年度11月底前向省教育評估研究中心提出評估申請。
二、評估程序
(一)學校自評
接受評估的各院校要做好首輪評估整改的總結、學生滿意度調查分析等自評自查工作。在此基礎上,有關院校根據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自行研究制定評建方案,形成科學合理、針對性強的評估指标體系,突出“一校一方案”。評建方案(含評估指标體系)應于專家進校現場考察評估前4個月内報省教育廳職成處備案,經過備案後方可對照評估指标體系撰寫自評報告、專業剖析報告、數據平台分析報告等有關評估材料。
(二)現場考察評估
現場考察評估時間不超過3天,其中專家進校工作時間為2天。現場考察評估期間,專家組将采用查閱資料、集體座談、個别訪談、部門走訪、專業剖析、聽課說課、課堂教學抽查等方式全面了解院校的人才培養工作情況,并對院校評估指标體系二級指标作出等級評定。
(三)整改回訪
現場考察評估結束後,有關院校應針對存在問題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務、措施和實施計劃等。我廳将依據院校整改工作情況,在現場考察評估結束後1年内,适時組織專家進行回訪。
三、有關要求
1.各高職院校要按照二輪評估工作的總體安排,認真做好評估的各項準備工作。對在規定時限内拒不接受評估的院校,我廳将在招生計劃、資金安排、項目立項等方面給予削減、限制。
2.各設區市教育局、院校主管部門及舉辦者應指導和支持所屬院校評建工作,幫助解決院校建設、發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
3.我廳委托省教育評估研究中心具體承擔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工作。
職成處聯系人:念航,聯系電話:0591-87091358
評估中心聯系人:王長旺,聯系電話:0591-87091502
附件:1.2015年高職院校二輪評估現場考察評估安排表
2.2016—2020年接受二輪評估高職院校名單
福建省教育廳
2015年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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