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專科職業技能測試公告
根據工作安排,現将2018年高職招考中職生專科職業技能測試有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測試對象
報名參加2018年高職招考面向中職生考試,且文化課成績在專科“保底線”以上,準備填報高職(專科)院校(專業)志願的所有中職考生。其中:(1)美術類和音樂類考生已參加專業省級統考,不另行組織職業技能測試,但專業省級統考達到專科專業合格線以上者方可參加高職(專科)錄取,錄取時直接使用文考成績(含專業省級統考成績)。(2)具有高職(專科)免試資格的中職生若參加專科免試錄取,無需參加專科技能測試;若放棄免試錄取資格,改參加常規批次或征求志願批次錄取,須參加相應批次的職業技能測試。(3)由于本科技能測試與專科技能測試的測試要求不同、評判标準不同,兩項測試成績不能互相代替使用,因此,已參加本科技能測試但未被本科錄取的考生也需參加專科技能測試。
二、測試内容
測試内容具體詳見《2018年福建省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職業技能測試考試大綱》(閩教考〔2018〕3号)。該文件已在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載查閱。高職(專科)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合格率均為實際參加測試考生數的90%。
三、組織管理
高職(專科)職業技能測試按類别由招生院校委托相關高職(專科)院校牽頭組織實施。具體如下:
1.制造類和交通運輸類由金年会牽頭負責;
2.計算機類和電子信息類由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牽頭負責;
3.教育類由福建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牽頭負責;
4.農林牧漁類由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牽頭負責;
5.醫藥衛生類由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牽頭負責;
6.财經類由黎明職業大學牽頭負責;
7.旅遊類和土建類由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牽頭負責。
四、時間安排
專科各類别的職業技能測試時間為3月下旬至4月初,具體報到和測試時間附後,有關事項及要求請考生登錄相關牽頭院校官方網站查閱。
五、注意事項
1.所有符合測試條件的中職考生須在規定時間,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2018年高職招考準考證(準考證遺失的,可于測試前到2018年高職招考報名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申請補辦),到指定地點報到,辦理相關手續,并遵照測試點要求參加測試,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入場參加測試時,除規定的與測試有關的證件、測試用具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機、手表、随身聽、IPAD等)一律不得帶入測試場所。
3.考試全程實行實時監控、實時錄像,請考生遵守考場紀律。考生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的,由考點或教育考試機構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4.測試結果由牽頭院校公布,請考生登錄相關牽頭院校官方網站查詢。對本人測試成績有異議的考生,須在測試成績公布後兩天内(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測試點提出書面申請成績複查,隻查分,不查卷(含測試過程)。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18年3月19日
2018高職招考中職生專科職業技能測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