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屬有關學校、直屬單位: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8年省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的通知》(閩教綜〔2018〕6号)要求,為做好2018年我市省級教學成果獎評審推薦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核推薦範圍
省級教學成果獎包括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3個大類。基礎教育包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包括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繼續教育;高等教育包括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其他類型的教育根據其所實施的教育層次,申報相應的教學成果獎。
我市對基礎教育、職業教育2個類别組織評選推薦工作,高等教育類别直接向省廳申報。審核推薦不向申請單位和個人收取任何費用。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申報主體。個人申請2018年省級教學成果獎的,應當主持并直接參與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踐過程,并做出主要貢獻;單位申請的,該成果應當體現單位意志,由單位派人主持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踐過程,并以單位為主提供物質技術條件保障;教學成果由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單位或個人聯合申請。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不在同一設區市的,向成果主持單位或者成果主持人所在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二)做到思想政治和師德表現雙把關。各地各校及有關推薦單位要做好對推薦成果主持者、參與者的資格審查,确保參與者政治和師德表現過硬。
(三)嚴格工作紀律。推薦、評審等各環節,做到利益相關人員主動回避,評審過程信息嚴格保密。堅決杜絕打招呼、遞條子等違規行為。評審委員會對以上行為進行備案,作為評審時的否決性參考因素。
(四)規範評審程序。各地各校要将通知要求廣為宣傳,積極動員參與。按規定将參評情況、推薦結果等通過本地本校官網等渠道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評審過程要由紀檢部門進行監督,确保公平公正。
三、具體工作安排
(一)名額分配。根據2018年省級教學成果獎限配南平市推薦總數名額,實行限額申報和推薦(見附件1),超額申報和推薦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報程序。
1.逐級申報。申請獎項的單位或個人根據申報通知,應由成果主持單位或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公示無異議後(公示期5日),按行政隸屬關系逐級申報。屬市、縣級直屬中職學校、中小學、幼兒園、學術團體、研究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直接向所屬市、縣級教育局申報。市屬中、高職院校直接向市教育局申報。高校直接向省教育廳申報。
2.材料審查。各申報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規定的申報條件進行申報,條件不符合的一律不予接收。向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的,必須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評審,嚴格按推薦限額擇優報送南平市教育局。南平市教育局組織對各縣(市、區)和市屬單位(學校)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等進行評審擇優推薦,在市教育局網站上公示上報教學成果獎申請項目(公示期5日),經公示無異議後按分配的名額正式報送省廳評審。
個人成果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後申報,單位成果須經主管部門(單位)同意後申報。分屬不同行政區劃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同完成的項目申請教學成果獎的,由主持單位或主持人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申報(申報表冊等相關材料可向所屬教育行政部門領取或通過教育廳門戶網站下載)。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按照規定程序申報、推薦的;
(2)不符合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對象、内容與時限的;
(3)成果持有人或單位不符合規定的;
(4)未按規定格式和要求填寫推薦材料及規定的附件不齊全的;
(5)存在權屬争議或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四、申報材料
(一)基礎教育類
1.縣(市、區)教育局和市屬有關單位(學校)的書面申請報告(随附500~800字的每一項成果的推薦意見);(一式1份)
2.《2018年福建省基礎教學成果獎申報項目彙總表》;(一式1份)
3.《福建省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表》;
4.教學成果的綜合報告;
5.反映項目實施效果的證明材料;
6.與教學成果相關的其他支撐材料。
3-6項為每個項目的申報材料,紙質須裝訂成冊,務必每份獨立裝袋,内含對應電子版光盤,一式3份(電子光盤須标注單位、姓名及項目名稱,每項成果電子材料大小不得超過500M,除視頻文件外所有電子文檔均須為PDF格式)。
相關申報材料表格請自行到福建省教育廳網站“下載中心”欄目下載。
(二)職業教育類
1.學校申報和單位推薦公函。
2.《2018年福建省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成果信息表》。
3.《福建省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書》。
4.成果報告、成果應用和效果證明材料(紙質裝訂成冊)。教學成果參加過其他評比、評獎活動的相關鑒定、驗收等材料(如獲獎證書等),可作為成果應用和效果證明材料。材料應完整、真實、規範。
5.成果如為教材、著作等出版物,在推薦成果名稱後标注“(教材)”等字樣,并提交樣書。
6.成果簡介視頻(時長控制在10分鐘以内,技術指标要求見附件)等與成果相關的其他佐證材料。
所有附件材料請自行到福建省教育廳網站“下載中心”欄目下載。
五、工作要求
(一)基礎教育類的材料報送
請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市直有關單位,務必于2018年3月16日前,将申報材料報送南平市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地址:南平市環城南路58号,郵編:3895165259),同時發送電子版材料(壓縮名為:縣(市、區)/市屬單位名稱+“教學成果獎”)至電子郵箱:nppj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報紙質材料一律不退,請自行留底。
(二)職業教育類的材料報送
1.請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市直有關單位,務必于2018年3月14日前,将相關紙質申報材料(一式2份)上報南平市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研究室(地址:南平市環城南路54号,郵編:3895165259),同時将電子材料(壓縮命名為:學校或單位名稱+“教學成果獎”)發送至zcjyshi@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報紙質材料一律不退,請自行留底。
2.除規定的紙質材料外,成果申報學校(單位)要在門戶網站上設立“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專欄,展示全部申報材料(與報送的紙質材料一緻),并保證網頁開通運轉。
附件:1.福建省教育教學成果獎分縣(市、區)申報限額表
2.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8年省級教學成果獎 評審工作的通知